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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医院保温箱夭折 家属获赔1.8万

发布时间:2016年4月4日 青岛知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10日,赣县大田乡大田村吴勇将女儿送到该县妇保院治疗,后来死在医院保温箱内。吴勇称,医生曾跟他说婴儿如果不放保温箱医院拒开死亡证明。记者昨日采访得知,吴勇目前已获得1.8万元赔偿。
  昨日上午,吴勇告诉记者,8日晚,他老婆在赣县妇保院剖腹产生下一个2.46斤的女儿,因为体重太轻送到赣州市一家医院治疗,医生说只要能吃能喝就能活下来,随后他将女儿抱回了县妇保院。10日中午,妇保院几名医生找到他,要他将女儿放进保温箱里去,他开始不同意,认为女儿能吃奶了,没有必要放到保温箱里去,后来有一名医生跟他说,如果不将女儿放到保温箱里去,女儿死了医院是不会开死亡证明。在无奈之下,他只好答应医生将女儿放到保温箱去。当天下午,可能是保温箱温度太高,女儿被热死了。经过协商,医院赔偿了他家1.8万的赔偿金。吴勇认为,如果女儿不放进保温箱可能不会死,医生劝他将女儿放进保温箱是为了赚钱。
  对此,赣县妇保院副院长谢金英告诉记者,那个产妇生下的女婴体重太轻,放进保温箱也是为了更好地治疗。家属所说的婴儿不放进保温箱医院拒开死亡证明,因为女婴不在医院治疗,双方就不存在医患关系,当然可以不开死亡证明。而且医院也是在按程序治疗,根本不可能家属所说的婴儿放在保温箱热死一说,家属可做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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