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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错送“欠费”精神病人回家

发布时间:2016年5月30日 青岛知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精神病人入院治疗期间被莫名其妙遣送回家,追本溯源竟是医院张冠李戴,弄错了欠费记录。院方知错就改,哪知为时晚矣,病人返院前夕竟跳楼而亡。医院如此草率,直接导致孩子死亡。患者家人认为,医院应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遂状告这家医院。
  马鞍山市民齐欢(化名)生前患精神分裂症多年,一直由年迈的双亲照料,为了给其治病,齐家已是债台高筑。2008年以来,齐欢的病情加重,并伴随严重的暴力行为,多次打伤其所在社区的居民,就连其父母也曾被他殴打致伤。
  考虑到齐欢家的实际情况和为居民的安全着想,2008年5月19日,马鞍山民政局决定拿出费用将齐欢送入该市某医院进行治疗。在治疗期间,马鞍山民政局应社区请求,及时拨付治疗费用汇往医院。然而,同年12月4日,在未通知齐欢家人和社区居委会的情况下,齐欢就无故被医院强行送回了家。齐欢父母因惧怕儿子犯病打人,不敢多问缘由,医生走后,战战兢兢的父母连忙去问社居委,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儿子未康复便送回家呢?12月5日,社区居委会经过询问,该医院终于明白原来是搞错了,医院将其他病人的欠费记录当成了齐欢的。
  此时,已是周末,距齐欢回家仅仅一天时间,医院允诺下周一将他接到院内继续治疗。然而,事与愿违,还没等到下周,12月5日晚,神志不清的齐欢就在自家的楼上跳了下去,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离开了这个世界。
  齐欢死后,其家属找到医院,要求讨个说法,并要求赔偿。但是双方协商无果,齐欢家人于2009年8月17日一纸诉状将院方告上法庭,索赔51万。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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