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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宁波解法”施行两年10名医生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1日 青岛知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内容摘要: 发生医疗纠纷后,处理不找医院,而是找独立于卫生系统的医调会,这是宁波市应对医疗纠纷想出的妙招,这种“宁波解法”被卫生部和司法部在全国全面推广。遇到医患纠纷,医患双方可找宁波市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论理,并向保险公司索赔,被称为医疗纠纷“宁波解法”在全国推广。

  发生医疗纠纷后,处理不找医院,而是找独立于卫生系统的医调会,这是宁波市应对医疗纠纷想出的妙招,这种“宁波解法”被卫生部和司法部在全国全面推广。
  昨天,宁波市政府召开了医疗纠纷“宁波解法”施行两年后的总结交流座谈会。会议通报,两年来,宁波市有3名医务人员因严重违反技术操作规范被解聘或辞退,7名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中承担主要责任被高职低聘、行政警告或免职。
  此外,有116起医院报告无责任的医疗纠纷,医调会和理赔处反复调查和组织专家论证后,找出了医院存在的过失,及时给予病人相应的赔偿。也有171起患方提出不合理高额索赔要求的案子,经调解后认同了评估意见,其中,有49起提出索赔几十万的纠纷最后下降到几千元。
  以往处理医疗纠纷一般是三条途径:“私了”,与医院协商解决,容易产生矛盾冲突,出现“医闹”;二是“官了”,请卫生行政机关调处,鉴定医疗事故,总被患者一方认为是“父子关系”,难以信服;三是向法院诉讼,耗时太长,成本过高。
  2008年3月份,宁波市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引入调解和理赔机制,在医患之间建立了一支懂业务,但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居中调解。遇到医患纠纷,医患双方可找宁波市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论理,并向保险公司索赔,被称为医疗纠纷“宁波解法”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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