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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接生硬拉造成婴儿右臂残疾?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5日 青岛知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本报讯昨天下午,福清沙埔镇30岁妇女陈某英抱着1岁多的儿子来到高山镇中心卫生院,要求院方给她个说法。当年她在该卫生院生下的儿子,右手臂不能像常人那样活动,她认为是卫生院接生医生在接生时,硬将胎儿从母体中拉出导致的。医患双方对此曾做过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为“不属于医疗事故”。而患者质疑鉴定准确性,院方希望患方走法律程序,委托更高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患方:儿子的手臂是被医生“拉坏的”
  陈某英告诉记者,2008年7月8日,她到高山卫生院分娩,当时跟她一起来的还有妹妹和外甥女小英。“我舅妈生完孩子后,接生医生叫我们去签字,我小姨不识字,医生就叫我签,当时我才15岁,也不知道写了啥内容就签字了。”小英告诉记者。3个月后,陈某英和亲属们发现孩子有些不对劲,他的右手臂使不上劲,于是又送到高山卫生院,检查结果是“右臂丛神经损伤”,建议转上级医院诊治。
  陈某英的亲属思前想后,认为当天小英所签的字有问题,当即就向卫生院讨说法。
  后来卫生院借2万元给患儿家属,陈某英等人带儿子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诊治,诊断结果为“右手瘫”。该院为患儿做了手术,术后效果没让患者家属满意,于是,陈某英便三天两头到高山中心卫生院讨说法。
  “肯定是当时接生的医生硬把我儿子拉出来,儿子手臂被拉坏了。”陈某英说,“孩子一出生就成残疾,我希望讨个公道。”
  院方:借给两万是为不耽误患儿治疗
  “事情一发生,我们就向上级部门汇报,院方和患者协商后,向福州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高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翁理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随后他向记者出具了福州市医学会在2008年12月26日制作的一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在这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上,记者看到鉴定小组成员由妇产科3名专家、神经外科2名专家组成。根据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现场提问和对患儿的检查,最后鉴定结果为“右臂丛神经损伤,与医方诊疗操作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但这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也写到院方两点不足:“一是产前告知不足,二是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对于卫生院借给患儿父母2万元医疗费,翁理城解释说,当时医患双方已经出现争议,但是看到患儿父母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为了不耽误患儿治疗,经院方院务会研究,并请示福清市卫生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借给患方2万元医疗费。
  “如果患方质疑鉴定公正,我们希望双方能够坐下来一起向更高的医疗机构申请鉴定。”翁理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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