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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法官候选人:女法官研究软件断120不救案

发布时间:2018年2月6日 青岛知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龙虎网讯】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房地产合同纠纷、名誉权纠纷,这类疑难和新类型案件,既是现今社会的热点问题,也通常是法院受理的“疑难杂症”。在这个领域里,鼓楼区法院民三庭法官沈菁颇具发言权。大学毕业后进入法院工作12年了,她凭借着刻苦钻研和热心与耐心,把一桩桩疑难案办成了精品案。
  120当被告案轰动全国
  2001年5月,南京一对教授夫妻的爱子在家中突发疾病,父母连打3个电话向南京市急救中心求援,但当急救车赶到时,患者基本不治。痛失爱子的老两口认为,正是急救中心的种种不作为,不急不救延误了抢救时间,于是在2002年7月诉至鼓楼区法院,各项索赔5万多元。南京市急救中心答辩称,事发时,他们明确告诉老两口车辆已经全部外出和需要等待的时间,并多次劝说其另想办法。在救治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也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不该担责。
  开庭时,急救中心把当时的电话录音和电脑记录作为重要证据呈给了法庭,以此证明自己无责。而老两口表示这些记录已被篡改,于己不公。对此,沈菁向“120院前急救指挥调度系统”的设计单位深圳一家信息技术公司进行了翔实的核查,仔细研究该软件,通过技术分析,确认了电脑记录及录音记录均未被修改。据此,法庭认定急救中心在无法履行救助义务时,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没有过错。“老年丧子,老人家太难接受了!”但是沈菁说,如果从法律角度的分析与情感角度的理解产生矛盾时,职责要求法官必须选择法律,不应受情感因素的干扰,法庭最终驳回了两位老人的诉求。
  然而,本案的意义还远不止于判决本身。当时南京市急救中心仅配备了17辆急救车,实行三班倒,每天只能安排5辆车值班,另2辆备用车用来应付突发事件或临时急救任务,平时状态下一般不得使用。“南京的急救车究竟够不够用”一时间成为舆论的焦点,很快,增加急救车辆就被有关部门提上了规划日程。
  “以死相逼”的父子房产案
  一对父子原先住在同一屋檐下。2003年6月,儿子未经父亲的同意,自己编写了一份14万的买卖合同,将父亲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父亲得知后极为气愤,关系越来越恶化,去年,他起诉到法院要求儿子支付14万的房款和滞纳金。
  承办法官沈菁说:“案情很清楚,判决也没有什么法律障碍,但是矛盾却化解不了。”原来,父亲表示得很坚决,儿子不给钱他就跳长江以此向社会呼吁;而儿子说自己是下岗工人,收入微薄,如果法院判决支付14万,他肯定无法承担,最后只能与父亲同归于尽。遇上了这样一对倔强的父子,再考虑到他们实际的困难,沈菁和街道的工作人员一起,做起了父子俩的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纠纷调解了,父子都同意在8万元左右解决问题。当沈菁将儿子支付的首笔房款亲自送到父亲家中时,老人感动得说不出话来了,只连连点头致谢。
  参选感言:
  做一个好法官是我矢志追求的目标。从选择法官这个职业开始,虽然经历了辛苦与劳累,但我从未后悔过。承担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法官的天职,我用自己的行动努力实现着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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