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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某医院擅自切除病人右肾赔18万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5日 青岛知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去年11月13日,高女士因腹部疼痛到当地卫生院诊治,经诊断为双肾重度积水,双肾多发结石。11月21日,该院为高做左输尿管切开取石、右肾探查术。手术中,医生认为高右肾巨大、完全无功能,遂切除右肾。手术后高女士出现16小时无尿症状,后将医院告上法院。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医院方应该承担70%的责任,赔偿原告方医疗费(包括续医费)、误工费等共计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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