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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女子体检时被医生弄破处女膜获赔2万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9日 青岛知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37岁未婚女青年的处女膜被医生弄破,一审法院判医院得赔8000元。记者昨日获悉,二审法院判决认为,一审判决的支付金额偏低,酌定医院得支付两万元。
    2007年7月28日,37岁的未婚女青年胡美美(化名)到医院体检,处女膜被弄破。医院为她人工修补了处女膜。但她认为“人工”究竟不如“原装”的,诉求医院赔偿4万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院方赔给胡美美8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双方不服,都提起上诉。
    胡美美在上诉中特别指出,损害结果发生后,医院没有告知真相,修补术是在反复交涉下医院才给做的。医院的过失行为,致使她承受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但是,医院在对胡美美的体检过程中,违反诊疗常规,造成胡美美处女膜轻微裂伤,这也侵害了胡美美的身体权,应增加这部分的赔偿金。
    法院还认为,虽然医疗事故鉴定部门鉴定结论载明,对胡美美今后的功能不造成影响。但是,胡美美所遭受身体权被侵害部位的隐私程度及该部位对未婚女性的重要程度,胡美美所承受的精神压力及心理上的痛苦是显而易见的。
    综合医院的过错和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二审法院最终判令医院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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