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文集> 医疗保险
律师文集

朱平:强制设立“医疗责任保险”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7日 青岛知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扬州网讯(特派记者 王晖军 花为华 邹平)近年来,医患纠纷案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成了一些医院难以解脱的硬结。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石油勘探局局长朱平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建议,借鉴推行交强险的经验,推行医疗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缓解医患双方矛盾,保障医患双方的利益。
  早在10年前,保险机构即推出了“医疗责任保险”,但是上升势头不够明显,甚至有许多保险公司退出了这一领域的保险市场,商业医疗责任保险发展遭遇困境。朱平分析,究其原因,一方面,医疗机构投保意愿极低,普遍缺乏通过保险来转移职业责任风险的意识,许多医院盈利能力弱,根本无力承担医疗责任险保费。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经营热情不高,医疗责任保险市场投保率低,造成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增加。同时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涉及医疗纠纷处理,过程往往非常复杂,加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增加了保险赔付的难度,医疗责任保险风险大、利润低。
  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种强制性制度,来分担和转移医疗机构的服务风险。朱平建议,国家可通过立法明确医疗机构的强制投保义务,使医疗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成为法定保险。他说,由于保险的强制性,可以迅速扩大参保机构总量,有效解决医疗机构参保率低的弊病,确保保险公司运营的稳定性;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确保基本的经济补偿及时到位,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保监会、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应将建立医疗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共同商议,确定目标、任务和步骤,依靠行政力量,确保医疗事故强制保险制度逐步实现。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青岛知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3612297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