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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造成身体伤害有精神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8日 青岛知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Tags: 未造成身体伤害有精神赔偿吗?

未造成身体伤害有精神赔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里的“人身权益”不仅包括身体健康权,也包括人格尊严、名誉等非物质性的权益即使没有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只要侵犯了他人的精神权益且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受害者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条:

具体到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过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如《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8日),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赔偿标准等问题进行了细化规定。这些解释明确了在未造成身体伤害的情况下,如侵犯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受害者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生产商应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1条,如果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产品缺陷"通常是指产品在设计、制造、警示、说明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即在正常使用或者按照生产商的指示使用时,仍然可能对使用者或者其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

生产者承担责任的方式可以是修复、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具体的责任形式和赔偿范围会根据实际的损害程度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例如已经尽到了合理的质量控制义务,或者产品的缺陷是由消费者的错误使用或者第三方的行为造成的,那么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责任。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第41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42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第40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这些法律规定了生产者在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时应承担的责任,并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对于未造成身体伤害但造成精神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承认并保护受害者的权利的是否构成“严重精神损害”以及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受害者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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